MSO實用小貼士:騙案頻生、盡職自保

閣下也許已留意到,近年各式各樣的騙案頻生,而牽涉金錢服務者的案件亦越來越多,其中包括:

  1. 1.  假鈔 - (2013年3月10日報)“繼前日有兩漢在澳門賭場涉以偽製百元美鈔企圖兌換被捕後,昨日再有一名疑為同黨的內地男子,向上環一間找換店埋手,取出一百張全為百元面額的假美鈔,圖兌換成七萬八千港元,事敗就擒。” (資料來源: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310/00176_032.html)
  2. 2.  懷疑假身分証明及騙案 - 根據行家消息,最近有外國人仕企圖以偽造身分証件及其他文件進行騙案,到兌換店要求匯款,有關的兌換店即時拒絕交易,並已向警方備案。
  3. 3.  電話騙案 - 本年三月初的一名內地商人,涉嫌洗錢131億而被判入獄十年半的案件,是由一宗台灣的電話騙案而被揭發的。

 

此等騙案不單可能會令兌換店蒙受金錢上的損失,亦可能引致更嚴重的後果:

  1. 如兌換店未有及時報告有關的可疑客戶或交易,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個月及罰款50,000 (《洗錢指引》第7.1條)
  2. 兌換店可能會涉及騙案中的匯款而被警方及海關調查,若然兌換店未有進行有效及完善的盡職審查及備存記錄,隨時會被控違反《洗錢條例》,最高刑罰為入獄七年及罰款一百萬元(《洗錢條例》第5及第21條)
  3. 若然兌換店未能提供客戶或資金來源資料,甚至可能會被控協助洗黑錢,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四年及罰款五百萬元 (《洗錢指引》第1.22和1.23條)

 

為免被絡繹不絕的各式騙案無辜連累,金錢服務者必須嚴格遵守《洗錢條例》附表2中的盡職審查要求,以保障自己的金錢和法律利益。而其中案件1和2中的兌換店,都是因為小心謹慎處理交易及嚴格遵守《洗錢條例》的盡職審查要求,而及時揭發了騙徒的手法,並適時向警方舉報,不單保護了自身的安全,更協助了警方,避免更多市民受害。

 

因此,我們在此再次呼籲各金錢服務者,重視及嚴格遵守《洗錢條例》中的盡職審查要求,並妥善備存記錄,以保障自己的商業和法律利益

 

我們展弘顧問提供《洗錢條例》及相關法例的專業顧問服務及培訓,其中包括:教導前線員工如何容易地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海關通反洗錢系統》如何協助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輕鬆地完成法例的各項要求、持牌人如何有效地運用電腦系統去管理兌換業務的相關資料、及自動和輕易地完成海關的各項要求等。

 

如閣下對以上內容或有關的法例有任何疑問,或在執行法例要求時遇到困難,歡迎隨時電郵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或致電 3563 8766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