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報告主任職責

在識別及報告可疑交易方面擔當積極的角色,所履行的主要職能預計包括:

(a) 覆核所有內部披露及例外情況報告,並根據一切知悉的資料,決定是否有需要向財富情報組作出報告;

(b) 備存該等內部覆核的所有紀錄;

(c) 如已作任何披露,提供有關如何避免「通風報訊」的導引;及

(d) 就防止及偵察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調查或合規事宜作為與財富情報組、執法當局及任何其他主管當局的主要聯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