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間兌換店無牌經營被檢控 有金舖兼營外幣兌換被罰款

Created on 22 January 2018

全港約有1290間持牌兌換店,政府5年多年前立法要求金融機構須查證客戶身份,以防洗黑錢等罪行;截至去年底,海關共檢控5間未有做好客戶盡職審查的兌換店,另有44間兌換店無牌經營被檢控,包括有金舖兼營外幣兌換被罰款。

海關自2012年4月起實施《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截至去年11月共檢控44宗無牌經營兌換店個案,當中16宗由市民舉報;海關前年下半年巡查時發現一間位於深水埗的金舖經營外幣兌換服務,甚至在門外展示兌換匯率,去年7月被判罰款6萬元;去年亦有一名公司董事無牌經營兌換店,被罰款8000元及12個月內不得申請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2014年則有一名公司董事被判囚2個月、緩刑2年,以及12個月內不得申請相關牌照。

持牌兌換店如有客戶匯款8000元或以上、或兌換外幣交易額達12萬港元或以上,須查證客戶身份及要求出示住址證明,並影印存檔6年,如有懷疑應向當局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否則可能面臨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海關貿易管制處金錢服務監理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區偉成表示,至今有5宗相關檢控,有個案被罰款12.6萬元;其中一名兌換店持牌人因1年內未有將600多宗交易備存妥善紀錄,2015年被法庭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去年再因紀律處分而被罰款2.1萬元。

有10間持牌兌換店則因未有配合海關人員的合規視察而被暫停執照,其中2間最終因無提交文件而被釘牌。

由警方及海關組成的「聯合財富情報組」去年首11個月共接獲84859宗可疑交易報告,已超越前年全年的76590宗;而前年的可疑交易報告中,近9成來自銀行業,僅2554宗來自兌換店,佔3.3%。區偉成表示,海關每年都會抽查約160間兌換店,檢視有否做好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而金錢服務監理科目前約有40人,由於兌換店每2年須續牌1次,料今年4、5月為續牌高峰期,海關會靈活調配人手處理。

Source: hket 2018/01/22 -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995169/44間兌換店無牌經營被檢控%20有金舖兼營外幣兌換被罰款